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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土地”到公诉席

时间:2025-07-23 11:15:00

“蒙山高、沂水长,军民心向共产党,续一把蒙山柴炉火更旺,添一瓢沂河水情深意长……”我至今还记得,奶奶在我小时候经常哼唱的红色歌曲《沂蒙颂》的旋律。唱完歌后,奶奶纳鞋底时总会向我讲几个故事:哑女明德英用乳汁救伤员、王换于把八路军的孩子揣在怀里暖……每当听到这些故事,我总歪着头问:“奶奶,他们不怕吗?”奶奶就用顶针敲敲我的额头:“傻孩子,心里装着国和家,就不觉得怕了。”对我来说,那时的沂蒙精神是奶奶故事里模糊的影子,远得像天边的云。

直到2019年秋,作为土生土长的沂蒙儿女,大学毕业后的我,以选调生的身份来到了沂南县马牧池乡。在这片红色热土上,我不仅开启了人生岗位的第一步,还深深感受到沂蒙精神的具体内涵。

马牧池乡常山庄村,是山东抗战的“中心堡垒村”。这里的每一级石阶、每一道裂纹都在诉说着80年前的烽火,每一块石头都是“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回响。30余处红色遗迹在古村错落矗立,沂蒙红嫂纪念馆坐落在这里,当讲解员饱含深情地讲述“沂蒙母亲”王换于成立战时托儿所,用生命守护革命火种的感人故事时,那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在她的庇护下茁壮成长的身影,仿佛又一次呈现在我眼前。

沂蒙红嫂纪念馆内的王换于战时托儿所场景雕塑。

2021年,我从田间地头的“红土地儿女”转变为公诉席上的“国家公诉人”,沂蒙精神也激励着我在检察“战场”上迸发出新的力量。

在办理一起被害人涉及13家育苗企业、农资经销店以及100余户普通农户的非法经营案时,我仿佛看到了“沂蒙母亲”王换于在茅屋中守护42个革命遗孤的身影,感受到了群众对我们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时,仅认定了育苗基质(一种用于培育植物幼苗的介质)损失12万元,对于大量农户育苗失败造成的损失未予认定。我经过审查认为,购买、使用育苗基质的百余户农户育苗失败的损失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上述损失也应认定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水乳交融”的誓言在血脉中沸腾——人民的血汗钱,怎能疏漏?据此,我制作了详细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同时对案件证据薄弱的关键事实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开庭那日,国徽高悬,我发表公诉意见时,看向了旁听席上坐着的被害人代表:“当年‘沂蒙母亲’王换于用生命守护革命后代,今日我们追回的每一分钱,都是在守护老百姓的‘命根子’!”最终,我们成功为100余户普通农户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当一位农民兄弟拿到赔偿款,含着泪对我说:“检察官,这钱是我孩子三年的学费啊,多亏了你们。”那一刻,沂蒙精神化作温润的春雨,沁入我心脾。

从马牧池的乡土到检察院的案牍,变的是工作场景,不变的是“守土有责”的担当。作为新时代的检察人,就是要让这种抗战精神在每一份案卷里延续,让那些用生命守护的正义像阳光一样普照四方。

(作者系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公美权)

(检察日报 图片:王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