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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警察”的危险套路!已有多人被骗上万元

时间:2025-07-08 16:57:00

“你好,我是王警官,你现在涉嫌一起洗钱案,请你配合处理,不然后果自负!”听到电话那头自称警察的声音,不少人不由得心头一紧,甚至来不及冷静思考就按照对方指示配合行事,最终落入诈骗分子精心打造的层层骗局……今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假冒警察的电信诈骗案件。

2022年5月起,马某在某县设立诈骗窝点,随后纠集了杜某等三名同伙;而杜某又纠集了周某等五人及同案人黄某加入,共同实施电信诈骗活动。

经查,该犯罪集团先由“一线人员”假冒公安机关“王警官”,谎称被害人涉嫌某市洗钱案,需要配合处理,否则会有不利后果,需要被害人与该市公安局联系说明情况,而后将被害人的电话转到二线,然后由“二线人员”冒充公安局的“赵警官”或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涉及“林某洗钱案”等,以不处理可能面临通缉拘捕等为由恐吓被害人下载指定的APP,并以“核查资金”为由,套取银行账户信息及验证码。最后由“跑分平台”通过数字钱包转账等方式将被害人钱款转走。

已查实10名被害人被上述被告人及其同伙诈骗1万元至7.5万元不等,马某等9人参与作案金额36万余元至1万余元不等。

本案审理期间,9名被告人共同向10名被害人进行了退赔,取得了10名被害人的谅解。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对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五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蓝章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依然呈现规模化、集团化等特点,部分人员甚至偷渡出境,从事拨打电话、聊天引流等,共同实施“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网络婚恋”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此类犯罪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还易诱发恶性事件及为电诈人员实施帮信或掩隐等犯罪行为。本案被告人虽赔偿了10名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但各被告人在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的形势下,仍积极参与到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中,骗取不特定多数人钱财,主观恶性较大,应予从严惩处。

法官提醒,电信诈骗必严惩,勿存侥幸心理。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防骗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对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黄埔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